我媽因暴動去世的第二年,團裏給我爸頒了二等軍功:
“林國棟同誌為了群眾,不顧眼前垂危的妻女,將全部救援力量調往三公裏外的倉庫......”
我愣住了,原來那天我爸也在。
原來那時我跟我媽苦苦等不到救援,是因為我爸把所有人都調走了。
我看著當時被我爸救下的孩子,此刻將勳章掛在他的脖子上。
“叔叔是大英雄,要是沒有叔叔,我就活不到現在了。”
我低頭看向自己殘疾的右腿。
媽媽的死不是意外,是爸爸在三十米和三千米之間,選擇了後者。
是他在妻女和陌生孩子之間,選擇了別人。
台上,父親接過話筒,目光掃過我空蕩蕩的褲管:
“群眾更重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