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牆上掛著一幅字傳。爸爸親筆寫的“一人犯錯,全家連坐”。我打碎一個碗,全家所有人被打手心。弟弟作業沒寫完,爸媽陪著他一起在客廳罰站一整夜。就連爸爸在單位說錯話得罪了領導。媽媽也會要求全家禁足一個月,以示“共同反省”。街坊鄰居提起我們家,都要豎大拇指:“看人家那家風多正,團結得像一個人。”我也這麼認為。直到十八歲那年,家裏突然少了一千塊錢。弟弟被打到暈厥,我被打得吐血。爸媽自罰三天不吃飯。半夜我疼得睡不著,爬起來找止疼藥。透過門縫,我看到弟弟啃著雞腿笑:“我演得像吧?嚎得我自己都信了。”媽媽咬咬了一口排骨說:“也就你姐是真挨打,不打就穿幫了。”所謂的家規,是製定給我一個人的。被連坐的隻有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