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少管所當食堂阿姨,認了八個混混做女兒。
她們都不是善茬,手裏沾過人命。
大女兒陳靜,捅了猥瑣的養父。
二女兒劉紅,把霸淩者賣到東南亞。
三女兒張玉蘭,燒死一屋子人販子。
我心疼她們是孤兒,每天打飯多給肉,教她們做人的道理。
刑滿釋放那天,八個丫頭哭著喊我一聲媽。
後來,我在大學當宿管,一直忍氣吞聲,生怕女兒們再犯事。
直到學生故意把奶茶潑我床上:
“舔了,不然扣光你績效!”
我活了五十年,沒受過這種侮辱。
“我是宿管,不是你的下人。”
趙驕驕臉色瞬變。
“我堂堂學生會幹部,死太婆敢不聽我命令?”
她眼珠一轉,大聲尖叫。
“方秀雲偷了我三十萬的手表!”
“讓你女兒來賠錢,不然送你吃牢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