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老公的手機裏看到了他給前妻的彩禮清單。
88 萬現金聘禮,六套五金,外加一套市中心全款婚房。
我手指微動,又翻到了他給前妻的轉賬記錄。
“你為什麼婚後還在每月給你前妻轉錢?”我攥著手機轉身。
老公卻理直氣壯:“那是我補給她的彩禮錢,雖然離婚了,但該給她的我都會給。”
他婚後每月雷打不動給前妻轉一萬補彩禮,可娶我的時候,卻隻給了3888塊彩禮,就連婚戒,都隻是一枚廉價的銀戒指。
沒有歇斯底裏,我隻平靜開口:“我們離婚吧。”
老公皺緊眉頭,奪過手機後摔門而出:
“都是過去的事了,而且這個錢我本來就該給的,你至於揪著不放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