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老公創業十年,我們隻能住地下室,吃餿飯喝雨水。
但老公每年情人節都會給我買金首飾。
他常說:“老婆寵得好,招財又進寶。”
直到金價暴漲,我準備將金飾賣了來填補他公司賬上的虧空。
第一年他送的金戒指。
第二年他送的金項鏈。
甚至是去年他送的金鐲子。
每一樣拿出來,金店師傅都告訴我說,是假的。
可收據卻是真的。
我反複跟不同的金店確認,得到的都是一個答案。
直到我站在最後那家金店門口。
隔著玻璃,我看到我的老公正牽著女櫃員的手。
而她的手腕上,戴著和我一模一樣的金鐲子。
門口迎賓兩個櫃員湊在一起聊著八卦。
“你看徐娜得意的樣子,不就是這幾年得了幾個金飾品麼!說不好聽的,不還是小三。”
“這男的是個億萬富翁呢,他老婆都不知道,說什麼等情人節考驗結束就給老婆買真金子。”
我麵無表情地轉身走進一旁的律所,立了離婚協議書。
他的考驗結束了,可我也不想跟他過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