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誤入凶宅後,夜夜被惡鬼壓床,眼看就要沒命。
我求丈夫動用祖傳的引魂燈,為兒子照亮回家的路。
丈夫沒有一絲遲疑就拒絕了:“引魂燈隻為迷途的善靈引路,不可私用。”
“我是這一代的守夜人,必須遵守祖宗傳下的鐵律。”
可轉頭,我就在頭條上看到,他提著那盞燈,陪著影後在古鎮漫步。
“有他在,再黑的夜我也不怕,這盞燈比月亮還溫柔。”
我如墜冰窟,跑去與他對質。
他反而責怪我:“她新戲要演女鬼,我帶她體驗一下,你能不能別添亂?”
“讓她感受引魂燈的氣息,才能演好角色,這是為藝術獻身。”
但他忘了,我才是那個能點亮引魂燈的擺渡人。
沒有我的血脈,他連燈芯都無法喚醒。
既然他要為藝術獻身,那我就讓那盞燈,帶他去看看真正的地獄是什麼模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