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哥養了我十年,每晚都在煤油燈下教我認字,說我們林家不能出文盲。
第一次來月事弄臟了他省下布票換的床單,他也隻是摸著我的頭笑“我們小晚長大了”。
我沉溺在他的溫柔裏,仗著沒有血緣關係,十八歲那年借著發燒的迷糊吻了他嘴角。
那晚,他把我摟得很緊。
天亮後,他拿著我的戶口本,卻讓我用蘇婉的名字去領結婚證。
他知道我無處可去。
因為爸媽在武鬥中為護他被打死,是他牽著我的手逃出省城。
知道我名聲不好。
因為蘇婉對所有人哭,說是我故意掉河裏引二哥去救,才害她流產。
可他還是這麼做了。
因為他要給蘇婉一個留在城裏的正式工名額,而我的身份正好能頂替。
結婚證最終壓了我的手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