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歲那年,我的世界崩塌了。暴雨夜,媽媽為追回“與人私奔”的姐姐出車禍去世。急救室外,我狠狠扇了穿著臟汙婚紗的姐姐一巴掌,認定是她害死了媽。此後三年,我帶著對她的恨意活著,看盡她與混混李強在泥濘中掙紮的狼狽。直到高三被大伯逼嫁,姐姐和李強拚死救我,我才發現媽媽那本揭示真相的日記:根本沒有什麼私奔,姐姐是為了抵償賭鬼父親的債務、為了給我治病籌錢,才把自己“賣”給了李家的傻兒子。媽媽是去贖她。更殘忍的真相接踵而至——姐姐僅剩的一顆腎,是十年前為給我擋下父親那一刀而失去的。當我終於喊出那聲“姐”時,她卻已病入膏肓。而那個禽獸父親再次出現,竟想將我賣掉換錢,爭執中一刀奪走了姐姐最後的生機。多年後,我成為一名律師,站在法庭上,親手將生父送入地獄。塵埃落定,我與出獄的李強相互扶持,帶著姐姐用生命賦予我的愛,繼續走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