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前,喬桐海難失蹤後,梁紹淙給再婚妻子立下了三條規矩:一,將來生下孩子,必須記在喬桐名下,不得相認;二,每天去燈塔添油,保證為喬桐祈福的燃海燈日夜不熄;三,守滿五年,才能與他登記結婚,成為真正的梁太太。所有人都說,這是梁紹淙擺明不想再娶,應付梁父梁母逼婚的手段。可孟皎皎堅持下來了。五年期間,燈塔的火光從未滅過一次,台風天她綁著安全繩上去添油;懷孕七個月時,她跪在海邊礁石上祈福;孩子出生那日,孟皎皎來不及看一眼,嬰兒就被老管家抱走,她沒多說一句。小報把她的照片印在頭版:《糖水妹為嫁豪門,用盡心機演深情》,她視若無睹。終於到五年的最後一天,約定好的婚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