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與崔子晏成婚第三年,他被擄走失蹤的女徒弟回來了。
崔氏宗祠前,他脊背挺直地跪著:
“子晏自請家法,甘受鞭刑,唯求和離。”
百年崔氏,家規如鐵。
男子不得納妾,不得休妻,違者需受鞭刑。
那雙曾為我描眉作畫的手,將放妻書推至我麵前。
他眼裏的痛楚真切得像要溢出來:
“相宜因我受辱,我不能負她。”
我抱緊懷中的女兒。
“那歲歲呢?”
他沉默良久,別開眼去:
“相宜不能生育了......見不得我的孩子。”
“歲歲會從族譜除名,我另尋人家安置妥當。”
忽然想起,上元夜他為我猜的燈謎,謎底是鏡花水月。
原來一切早有預兆。
我將放妻書收入袖中。
“和離我應,歲歲我帶走。”
“從今往後,我與歲歲,同崔氏生死無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