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打小就是個白眼狼。
五歲流浪。
路邊大叔勸我跟他回家,我拿了他的燒餅還要踹他兩腳。
十歲打童工。
膝下無子的老板娘想認我當幹女兒。
我能在大年夜偷她半個家。
後來,我意外翻開我娘留下的日記本。
才知道,原來她是為了給她弟還賭債生生累死的。
好家夥,我剛想找我那舅舅還錢。
再睜眼,我竟穿到1980年。
外婆正道德綁架,逼我娘嫁給村長家的瘸腿兒子換彩禮:
“大丫兒,你不嫁,咱家就沒錢給你弟娶媳婦。”
“你忘了小時候,你弟每次吃饃饃都給你掰一半了?”
“你忍心看他打一輩子光棍兒?”
話落,有個聲音弱弱地在我耳邊說:“那是不忍心,畢竟那是我弟......”
我呸了一聲。
咋的,扶弟魔沒當夠是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