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刑的那年,我車禍撞人後,直接拐跑失憶的總裁大佬,開啟了出租屋文學。
一句沒提他的聯姻未婚妻,就騙大佬說我和他青梅竹馬。
是我初中輟學打工,才供他出國留學。
然後強按著他打工掙錢,養著好吃懶做的我。
甚至瘋狂的霸王硬上弓,往肚裏種了八個月的崽。
結果大佬恢複記憶,回歸豪門後。
我被強製流產,打斷手腳,被扔進監獄折磨了一輩子後,臨死前我終於後悔了。
結果再睜眼,我重生了。
看著給我上交工資的大佬,我再沒犯蠢。
上班,下廚,討好大佬,攢夠50萬後,直接出國跑路。
我實在是不想坐牢了。
可這一次,怎麼還是無期徒刑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