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夕夜,老板在群裏發了個紅包,備注:“專屬公司貢獻最大的人”。
作為蟬聯三年的銷冠,我順手點了領取,一共兩百塊。
下一秒,老板的消息轟炸了屏幕:“誰讓你領的?還要不要臉?這紅包是給小麗的!”
“你隻會死板地拉業務,小麗可是每天都在為團隊提供情緒價值!”
“不懂人情世故的東西,拿著東西滾蛋!”
為了給小麗騰位置,他當場把我的工作手機塞給了她,一臉施舍:
“算你識相,以後這上麵幾千萬的客戶資源都歸小麗了。”
我沒爭辯,裹緊大衣轉身走入風雪。
老板並不知道,那個全公司供著的“財神爺”性格極其古怪,做生意隻認人,不認公司。
我也沒告訴他,今晚就是五年長約的續簽儀式,如果我不出現,這份上億合同會自動作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