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生下來,就是為了給弟弟換彩禮。
十八歲那年,母親用二十萬和半扇豬肉,把我賣給了一個又老又醜的男人。
他喝醉了打我,賭輸了打我。
卻也會等我吃完一碗熱飯,給我買新衣服。
我想:他愛我。
直到我二十五歲,他為了還賭債,把我賣進窯子。
“這娘們好糊弄,一碗白粥就能讓她死心塌地。”
那晚,我從橋上跳了下去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十八年前。
七歲的我正因為偷吃了雞食,被母親丟在門外罰跪。
“賠錢貨,連雞食都敢偷吃!你就給我跪在這兒,好好反省!”
眼淚湧上來時,二十五歲的我衝過去抱住她:
“薑花,別怕。”
這次,讓我來救你。
我會教給你什麼是真正的“愛”,讓你好好的活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