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歲那年,我弄丟了妹妹。
家裏為了尋找她散盡家財。
爸爸在找妹妹的路上意外車禍,半身不遂。
媽媽整日以淚洗麵,抑鬱自殺數次。
為了扛起這個家,我高中輟學,每天打三份工一刻也不敢休息。
我把所有的錢都給爸媽看病。
隻望能彌補他們,讓他們能早點走出來。
直到項目完成,我拿著獎金去醫院繳費那天。
卻撞見爸爸親昵地刮著一個女孩的鼻子:
“你姐姐這十年表現還行,我跟你媽商量了,下個月就結束懲罰。”
“並且到時候,我們就告訴她,你找回來了。”
原來妹妹沒走丟,爸爸沒殘疾,媽媽也沒抑鬱。
家裏更是沒破產,而是全都拿去秘密供養妹妹!
而我高中輟學,前途盡毀,勞作十年。
這一切都是對我高燒時沒看好妹妹的懲罰。
我攥緊了手裏的診斷報告。
這時,醫生發來信息:
“趙女士,你的病情十分嚴重,要是再不治療,會沒命的!”
我回複。
“醫生,我放棄治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