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死後,全家人拍手稱快,舉杯歡慶。
隻因我是紅燈區最出名的陪酒女。
南城好色的男人,提起我時眼裏 滿是渴望,甚至想傾家蕩產,買下我一晚。
我的名氣,讓爸媽和哥哥好多年抬不起頭。
他們恨我,過年都不讓我回家,
甚至我站過的家門口,都要消毒清掃,去晦氣。
後來我慘死荒野,警方每天給他們打一通電話,通知他們,
今天找到了我的手臂,
明天找到了我的小腿,
很快就能拚湊我完整我的屍體,讓他們做好後事。
爸媽他們卻滿臉不屑,不耐煩道:
“找什麼找,這種肮臟下作的女人,碎屍萬段也不足惜。”
可後來,南城掃黑行動大獲全勝。
他們看到警方公布的犧牲臥底名單上,有我的名字時。
又哭求著要見我最後一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