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小姑寵了我十年,每晚都用柔軟的懷抱哄我入睡。
初次夢遺弄臟了她睡裙,她也隻是摸著我額頭笑“我的小墨長大了”。
我溺斃在她的溫柔裏,仗著沒有血緣關係,十八歲的我吻上了醉酒的她。
那晚,她幾乎將我絞碎。
可清醒後,她卻以強奸罪將我告上法庭。
她知道我身體不好。
因為我爸媽為救她死在我麵前,我抑鬱多年。
知道我名聲不好。
因為她男徒弟對所有人說,我是插足他們的第三者。
可她還是這麼做了。
因為她要給初入律所的男徒弟一個揚名的機會。
法院最終判我三年。
出獄時,她在監獄門口朝我伸手:
“知道錯了吧?跟我回家。”
我揮開她的手,轉身就走。
我確實錯得離譜。
所以,重生係統找上門,說能回到過去,拉住爸媽救她的手時。
我立刻答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