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從來不回家,卻每年送回來一個嬰兒。
今年送回來第13嬰兒時,他托人帶來了信和離婚協議。
“沈漁,當年你不是自詡好孕讓我媽逼著我娶你?”
“你這個滿身魚腥的臭漁女不是照舊無所出?”
“今年我會帶栩栩回家,你安排好孩子們準備祭祖的事宜。”
“念在你照顧13個孩子的份上,離婚後我會讓你接著留在顧家當保姆。”
送信人的腰一年比一年彎的低。
“沈總,顧少和別人私奔十三年了,這個家還讓他回嗎?”
我腦子裏想的不是這個問題。
我放下澆花的水壺,看著奢華又空蕩的房子有些困惑。
他每年送回來的嬰兒,不是為了讓我送到他們親生父親那裏去嗎?
他一個無精症哪能生出孩子?
況且去年我就給他送去了他和顧老夫人的親子鑒定。
他不過是當年被護士故意抱錯的假少爺而已。
怎麼還想著顧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