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臉上有一塊胎記,我被遺棄在村口。
村裏人都說,那是不祥的印記,大家都避之不及。
隻有一對殘疾夫妻將我領回了家。
養父跛腳,養母啞巴,家裏的土坯房搖搖欲墜。
可他們對我的好全村人都看得見。
碗裏唯一的雞蛋總是埋在我飯底下,養父一瘸一拐挖草藥,把皺巴巴的零錢疊成我的學費。
他們因此上了縣電視台,成了“身殘心善”的典範。
為了報答他們,我拚命讀書,收到錄取通知書的那天。
養父卻蹲在灶台邊,聲音沙啞:“妮,咱供不起了。”
我第一次頂撞他們:“就算把這個家掏空,把你們這破爛房子賣了,我也要讀!”
這話傳出去,村裏炸開了鍋,所有人指著我的脊梁骨罵。
“白眼狼,良心被狗吃了,要不是他們,你早餓死了!”
養母坐在門檻上抹眼淚,養父低頭沉默。
直到我從屋裏拿出一個鐵皮盒子,走到人群中央。
剛才還義憤填膺的相親們,張著嘴,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