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9年春。
江暮寒和五歲女兒被妻子傅嘉妤送進土匪窩,換回了作為人質的許淮安。
沒人知道他們那三天經曆了什麼。
被解救後,他抱著女兒的屍體,在殯儀館枯坐到了天亮。
回到隊裏,所有人都發現他變了。
清晨,他不再摸黑打掃她的辦公室,擦拭她的皮鞋,把警服熨燙得利落。
晌午,他不再輔助她的內務,頂著烈日跑東跑西、送飯洗碗。
傍晚,他不再湊著燈光縫補她磨破的警服,整理弄亂的案件。
他燒了傅嘉妤寫給他的九十九封情書,又遞交了退隊報告。
很快,江暮寒的書桌前,突兀地出現了一張駁回單:
【不予批準,速速歸隊。】
傅嘉妤推門而入,一身橄欖綠警服襯得她身姿窈窕,眉目清冷,
四目相對,她率先開口:“為什麼要走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