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是個老思想,堅信女孩最重要的是身子清白。
她在我們手臂上點了顆紅痣,叫“守宮砂”。
“這砂要是淡了、沒了,就是破鞋。”
我是家裏的苦力,天天搓衣服、刷地,手臂上的紅痣早就被水泡淡了。
妹妹十指不沾陽春水,那顆痣永遠紅得像血。
那天我例假來了,疼得在床上打滾,床單上沾了一點血。
媽媽看見了,衝過來抓起我的胳膊一看,紅痣沒了。
“好啊!才12歲就學會跟野男人鬼混了?”
她瘋狂拿納鞋底的針紮我的大腿。
我疼得哭喊,她卻把我關進地窖反省。
“什麼時候承認了那個野男人是誰,什麼時候給飯吃。”
我躺在地窖裏,身子越來越冷。
我想,或許,媽媽是對的。
我用最後一點力氣,咬破手指,在手臂上重新點了一顆紅痣。
媽媽,你看,紅痣還在,我是清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