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夕夜,隻因我穿了三年的毛衣崩爛了,忍不住偷了一件哥哥不要的舊毛衣。
媽媽立刻變了臉。
“你個死丫頭,那是你能穿的嗎?”
“鄉下出來的玩意,改不了小家子氣的毛病,看見好東西就想伸手,你給我滾出去!”
爸爸更是把我衣服扒得隻剩裏衣推到了門外,讓我好好反省。
我透過窗子看著他們哄哥哥穿新衣服的模樣。
這一刻,終於相信了我是垃圾堆裏撿來的。
我出了小區蹲在了垃圾堆旁,幻想我真正的家人來接我回家。
就在快要凍死時,一個人徑直朝我走來,驚喜地看著我問:
“悅悅,哥找了你一年了,終於找到你了,現在和哥哥回家嗎?”
我抬起頭,認出他是是港城讓人聞風喪膽的瘋狗,霍城。
爸爸媽媽在飯桌上經常罵他,說他壞事做盡,是社會垃圾,遲早要吃牢飯。
雖然我不叫悅悅,但我還是點了點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