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鄰居從小一起長大,她結婚,我專門請假回來給她當伴娘。
婚禮上,隻因新郎多看了我幾眼,司儀問她有什麼感想,她突然指向我,淚流滿麵。
“我要揭發我最好的朋友!”
“她在城裏當小姐,今天特地回來勾引我老公!”
“看她送的紅包那麼厚,都是她賣身的臟錢,晦氣!”
“她這種爛貨,根本不配站在這裏,快把她趕出去,別臟了我的婚禮!”
“我可聽說了,她在夜總會搞多人運動!”
“差點就死在男人身上!”
我聽著滿座賓客的竊竊私語,看著她得意的眼神,笑了。
他們大概不知道,我現在的職業是律師。
而我的第一個案子,就是讓一個誹謗犯賠到傾家蕩產,跪著求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