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
姚蔓的律師額頭上全是冷汗,他知道,自己完了。
最終的判決下來了。
法院認定姚蔓、張蘭芝的行為構成嚴重誹謗,且夥同律師、營銷號操控輿論,情節惡劣,罪加一等。
判決結果,比我預想的還要嚴厲。
一,兩人必須在全國發行的法製日報上,連續十五天,用不小於三號的字體刊登道歉信。
二,賠償我父親的全部醫療損失。
三, 賠償我的名譽損失費、誤工費、精神損害撫慰金,共計八十萬元。
同時,法院將姚蔓的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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