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性侵後,我因為抑鬱自殺六次,最後一次雖然搶救回來,卻下半身癱瘓,終身帶尿袋生活。
醫生說,他能救得了我的命,卻救不了我的心。
如果我一直自殺下去,終究有救不回來的那天。
從此爸媽再也不做控製狂了。
他們縱容和我妹妹做任何事,甚至為了給我治病,花光了家裏所有錢。
直到妹妹有了男友,家裏終於迎來了喜事。
可不久妹妹就哭著跑回來了:
“姐,你害死我了,他爸媽看過你那個社會新聞,說我也不幹淨,要跟我退婚。”
那次,我爸拿出了塵封了而是二十年的家法。
“要不是你叛逆,非要去酒吧,你姐會因為找你遭遇這種事嗎?”
我媽捂著我的耳朵不斷流淚。
可妹妹有了新的相親對象那天,我隻是說了句身上很臟。
我媽突然崩潰:
“你能不能不要這麼脆弱?你非要破壞你妹的好事嗎?”
“侵犯你的人又不是你妹找來的,她出於愧疚,這幾年事事都以你為先,你就不能給她一天清淨日子嗎?”
“你要是一直覺得身上臟,你就去死吧,不要折磨我們了!”
說完她鬆開了推著我的輪椅,帶著妹妹出了家門。
她不知道,我又失禁了,我說臟,是因為身上真的很臟。
也不知道,輪椅翻倒後,地上的擺件碎了一地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