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心臟衰竭,醫生說我活不過成年。
十八歲生日前幾天,唯一配型成功的心臟捐獻者,一個孤兒院的女孩,主動找到了我。
她說隻要我願意出錢資助她弟弟,她就願意將心臟捐獻給我。
為了感謝她簽下捐獻協議,全家人把她當菩薩供著,她在家裏的地位,甚至在我之上。
“思思,隻有她能救你的命,你必須哄著她!”
“我們對她好,不都是為了讓她把心臟心甘情願的換給你嗎?”
“你不過是委屈幾天,可小雨即將失去的可是自己的生命啊!”
後來,我爸媽認她做幹女兒,我男友更是當眾向她求婚。
在我生日那天,他們卻帶著那個女孩去了瑞士看雪。
我心衰加重當場失去意識,靠著天價強心針續命。
我跪著求他們把女孩帶回來。
他們卻滿臉厭惡。
“你這不是還活著嗎?別再裝可憐了!”
“你的命是命,她的命就不是命了嗎?你太自私了!”
可他們不知道,強心針的藥效,隻能維持二十四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