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哥走丟那天,我的人生開了掛。
燕窩當早餐,愛馬仕堆成山,
一句話就讓爸媽怒賣祖產隻為哄我開心。
我以為我終於成了人生贏家。
直到十八歲生日那天,門口來了個斷指男人。
他滿身紋身,身後跟著幾十個催債壯漢。
將我走失多年哥哥的照片散亂在地。
“你兒子欠了我們五千萬!不還就送你女兒去當雞!”
話音剛落,我爸當場把我推了出去:
“這丫頭隨你們玩,就當還賭債了。”
我媽反手扇掉我半顆牙:
“別叫我媽!你哥這些年要飯、睡橋洞、被人砍手的時候,你在享福!”
“養女當報父女恩,別給我廢話!”
當我渾身赤裸,衣服撕扯在地的那刻,我才終於明白。
原來從一開始,我就是徹頭徹尾的輸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