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如願嫁給愛了三年的男人,但傅景州有嚴重潔癖。
他從不和我親密接觸,不抱我,吻我,甚至連牽手都是奢侈。
領證前,他對我約法三章。
不許動他的東西,不許去他臥室,不許和他距離小於兩米。
新婚夜,他讓保姆給我消毒99次,帶著手套才和我親熱。
婚後,隻有每月20號才會和我例行房事,每次一小時,時間不會多也不會少。
結婚兩周年,我在街上摔倒意外流產,血順著我的腿流了一地,我慌亂地向傅景州求助。
他嫌棄地撇了一眼皺著眉說“真臟”,然後揚長而去,留我在血泊裏絕望到昏迷。
還好路人打了急救電話我才撿回一條命,可肚子裏的孩子卻死了。
傅景州沒來看我一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