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女兒削蘋果時,她突然埋怨我:
“媽,你跟我爸都結婚二十年了,別老計較家裏幾套房寫誰名。”
丈夫在一旁附和:“就是,一家人有得住就行。”
就在剛剛,我在書房無意找到4本房產證。
可沒有一本,寫著我的名字。
我顫抖著手翻開,一套是丈夫,一套是女兒,剩下2套,竟掛在了丈夫素未謀麵的遠房表哥和堂妹。
客廳裏,丈夫對女兒說:
“你媽畢竟不姓陳,終歸是外人,房子寫她名字,不合適。”
原來,他們一直在防我。
可笑的是,這4套房子的首付,花的是我當年的嫁妝錢。
二十年來的房貸,至今還從我工資卡裏一筆一筆地扣。
他們把我當成一個會生蛋,還會自己找食吃的母雞。
下一刻,
我把賬戶的錢全提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