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沈琳文領證那天,他的白月光在趕來阻止的路上車禍身亡。
那一刻起,我不僅是他的老婆,更是他的仇人。
他為了贖罪,在醫院沒日沒夜地做手術,把我當成空氣。
我為了報複,每晚都去夜場賣酒,逢人就說我是沈醫生家屬。
他嫌我臟,把我關在地下室,三天三夜不給吃喝。
我反手就在他白月光的忌日,穿紅裙在他科室門口發喜糖。
我們就這樣互相撕咬了三年。
直到我二十八歲生日,身為神外聖手的他,送了我一張遺體捐贈單。
他說,像我這種爛人,死了也就這點價值。
我笑了,毫不猶豫地簽了字。
他不知道,我早已身患絕症,時日無多。
既然他覺得我隻配捐贈遺體,那就留給他做紀念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