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丈夫家暴後,我拋下四歲的兒子一走了之。
整整十五年,沒見過他一麵。
直到這天,我做保潔的酒吧來了個混混。
“有人花錢買我來打你們老板一頓,你們老板呢?出來見我!”
看到他脖頸後和我兒子一模一樣的胎記。
我來不及猶豫,我拿著剛剛發下來的3000塊錢工資,跑到了他麵前:
“小哥,別打了!”
“這些錢給你,你和我走吧!”
他上下打量我,目露嫌棄:
“大媽,你沒搞錯吧?自己都快活不起了,還想著包男人呢!”
“快滾,別影響我工作!”
來不及解釋誤會,我被他半推半搡地趕到酒吧外麵。
可我快死了。
我怕走了以後,就真的再也見不到了。
頂著寒風,我等到第二天酒吧關門。
就在我快要凍僵的時候,我被人猛推了一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