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旦假期,我帶五歲的女兒回婆家。
為了湊錢給主播打榜,上高中的侄子轉手就把她賣給了人販子。
我瘋了一樣要去報警,手機卻被老公一把奪過摔得粉碎。
他對我怒吼:“曉舟才多大?你報警是想毀了他一輩子嗎!”
婆婆跟著附和:“不就是個賠錢貨,丟了再生一個不就行了!”
全家人都護著那個畜生,逼我承認是女兒自己走丟的。
他們將我囚禁在家,眼睜睜看著我含恨而終。
再睜眼,竟回到了女兒被賣掉的這一天。
我立刻借口身體不適,提前將女兒送回了娘家。
可晚飯時,侄子卻興奮地盯著手機,為主播刷出一個又一個火箭。
上一次,這滿屏虛榮的特效,是用我女兒的命換的。
脊背一寒,我明明已經把女兒送走了。
那他剛剛賣掉的,是誰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