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造我黃謠,說我在酒店上班給人當三陪,逼我回家。
回到家我才知道,是她又偷東西被當場抓住,被學校辭退。
而我當三陪這件事,恰好可以蓋過這樁醜聞。
從小到大,他們總是喜歡順手牽羊。
文具店的一塊橡皮,精品店的一個發卡,街邊公園路人遺落的手機。
每次被人抓包,總是把我拉出來跪在地上,給對方道歉。
我求他們別偷了,他們卻指著我鼻子罵:“我們偷東西還不是為了你!”
為此,我背上案底,被公司辭退,隻能逃到外地。
我指著正在一旁玩著上個月剛買的新iPhone,穿著昨天剛買新衣服的弟弟梁耀祖質問道:
“為什麼他的就都是新的、買的、幹淨的,我就隻能用偷來的?”
梁耀祖放下手中玩個不停的遊戲,涼涼開口:
“姐,我和你能一樣嗎。我是個男的,被抓到偷東西以後就全毀了!”
我恍然大悟,原來在他們眼裏,隻是我不配......
那既然你們喜歡偷,我就讓你們偷個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