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替妻子頂罪入獄七年。
出獄那天,她開著豪車,帶著我最好的兄弟來接我。
車後座,是我六年沒見的親生兒子。
我剛張開雙臂,想擁抱我的妻兒。
兒子卻往張揚懷裏一縮,怯生生地問:「媽媽,這個叔叔是誰啊?」
我伸出的手僵在半空。
妻子溫柔地摸著兒子的頭:「兒子,這是你陸叔叔,是爸爸最好的朋友。」
我愣了愣,叔叔?
她說完,才轉向我,熟稔地挽住我的胳膊,語氣輕快地解釋:「陸源,你別多想。這不是怕你入獄影響孩子前途嘛,我就先和張揚領了證。」
「等兒子以後工作了,咱兩再複婚。」
我死死盯著她臉上輕鬆的笑意。
七年裏,她隻來探望過我兩次,每次都哭著說一個人帶孩子有多辛苦。
我愧疚得恨不得把心掏出來給她。
原來是這樣的辛苦。
「對了。」她像是忽然想起什麼。
「我們先去房管局,把你名下那套學區房過戶給張揚,孩子上小學要用。」
過戶?
嗬嗬,我同意。
就是不知道,我京城的外公同不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