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決定拋棄一起長大的九個竹馬,回京結婚了。
我從小被送到雲城養身體,跟宋家的九個兒子們一起長大,他們一個個的都說喜歡我。
其中宋明遠和王鈺年日日互相爭鬥,都卯足了勁說要娶我。
隻是到了真正要結婚的年紀,他們兩個開始互相推諉。
宋明遠說王鈺年更適合我,王鈺年說宋明遠更喜歡我多一些。
我像個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。
到了最後兩個人都不想娶了,卻為了一個鄉下來的女大學生互相爭鬥起來。
甚至允許她把弱不禁風的我推下荷花池,後來我久病難好,
他們怕我亂說話,撤走了宋家給我專門安排的醫療設施和醫護人員。
病勉強好些之後我給遠在京都的祖父發消息。
“祖父,我想家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