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歲那年,和妹妹共同遭遇地震。
因為比她先獲救18小時,爸媽讓我18年還債。
此後的每一年,他們都要我完美複刻妹妹當時的狀態。
妹妹被石塊刺穿腳掌,我就隻能用打滿石膏的腿走路。
妹妹出現缺血性休克,我就被要求每周獻血1000cc。
甚至就連妹妹長期挑食所造成的營養不良,也要被爸媽算在我的頭上。
規定我每天的攝食量不允許超過半個雞蛋。
最終在他們精心的照料下,妹妹被養的開朗活潑。
可麵對兩三天就要住一次醫院的我。
爸媽卻恨之入骨。
“當初要不是你故意耍心機,薇薇又怎麼會受那麼多苦?”
“這些都是你欠妹妹的,隻有完成所有挑戰我們才能重新接納你。”
於是,在他們把活埋當做是我的最終挑戰時。
我主動丟掉了他們為我準備的氧氣瓶。
爸爸媽媽。
這一次,我不再欠任何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