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警局做筆錄時,離婚五年的前夫匆匆趕來。
看到我後愣了下,將一張支票塞到我手裏。
“夏夏懷孕了受不了刺激,你開個價,這件事就讓它過去吧。”
原來,砸了我盲人按摩店的女人,是我前夫的現任妻子顧夏。
也是素未謀麵,卻讓我失去雙眼的罪魁禍首。
我將支票撕成碎片甩在許之昂臉上。
“不,拒不和解!”
最終,以顧夏被拘留十五天,罰款五萬收尾。
離開時,許之昂叫住了我。
他語氣無奈:
“我知道你還在記恨當年的事,但夏夏是無辜的,你不要把怨氣發泄到她身上。”
“我希望你能幸福快樂一輩子,而不是被仇恨蒙蔽雙眼。”
我扯了扯唇,不想搭理他。
他太看得起自己了,他和顧夏不值得我浪費時間去記恨。
我早就開始新生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