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結婚紀念日上突發花生過敏,渾身抽搐。
我顫抖著伸手去摸包裏的腎上腺素,準備自救。
摸出來的卻是一支玩具水槍。
一轉頭,我看見丈夫正把我那支救命藥遞給哭鬧的侄子。
我氣到發瘋,丈夫卻一把將我推倒在地。
“你跟孩子搶什麼?他難得來一次,玩玩你的筆怎麼了?你就忍一下不行嗎?”
我喉嚨腫脹,呼吸不過來,指著他嘶啞地問:
“我就要死了,你把救命藥當玩具送人,是想讓我死嗎?”
丈夫滿臉嫌惡。
“又在小題大做,我已經叫救護車了,你還能死在這裏不成?別掃了大家的興!”
在窒息的黑暗吞噬我之前,我按下了手機的緊急聯係人。
“我立口頭遺囑,我死後,我丈夫一家不得繼承我分毫財產,另附視頻證據,舉報我丈夫故意殺人,請立刻報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