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因為救人斷了一條腿,拿著三十萬見義勇為獎金回家休養。
沒想到,媽媽卻在門口攔住我,遞給我一個賬單。
“殘疾汙染費,三十萬。”
我愣住了:“什麼?”
“你現在是個瘸子,住在家裏,晦氣!”
“影響我們家風水,讓你弟弟考不上大學怎麼辦?”
媽媽許佩芬理直氣壯地指著我打著石膏的腿。
“這三十萬,就算你破壞家裏風水的精神損失費!”
“正好用你的獎金付了!”
我爸岑建軍也點頭附和:“你媽說得對,為了你弟弟,你就認了吧。這筆錢本來就是你用來孝順家裏的。”
我看著他們貪婪的嘴臉,氣得眼前發黑。
“如果我不給呢?”
“不給?”許佩芬一把搶過我的拐杖,狠狠扔在地上。“不給就滾出去!我們家不養廢人!”
她把我推出門外,任由我在冰冷的地上掙紮。
我躺在地上,看著緊閉的大門,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