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替未婚夫方毅頂罪,入獄的第三年,他登上了福布斯封麵。
照片上,他西裝革履,意氣風發,成了這座城市最年輕的百億富豪。
而他的身邊,站著我的閨蜜,林晚晚。
當初他一手創辦的建築設計公司,因重大工程事故麵臨天價賠償和刑責,
他握著我的手,哭得像個孩子:
“小汐,你是項目主設計師,隻有你去認罪,公司才能保住。
最多兩年,我一定把所有事都擺平,等你出來,我給你一個無人能及的未來。”
“我會照顧好你爸媽,你相信我。”
我信了。
結果,我爸因受不了唯一的女兒淪為階下囚的打擊,突發心梗,
死在了去醫院的路上。
我媽一夜白頭,精神幾近崩潰。
而方毅,一次都沒有來探望過我,隻托律師給我媽帶了五萬塊錢,
說是買斷我們過去的情分。
我簽下認罪書,在冰冷的監獄裏,失去了我和他未出世的孩子。
後來方毅瘋了,在我親手將他送進另一座監獄後,
他隔著探視玻璃,雙眼通紅地質問我:“為什麼?你明明那麼愛我!為什麼要毀了我?”
我看著這個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,
輕聲說:“我不要你的錢,我隻要你當初承諾給我的人生。你給不了,我就拿走你的人生來抵。方毅,從這一刻起,我們兩不相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