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我替未婚夫方毅頂罪,入獄的第三年,他登上了福布斯封麵。
照片上,他西裝革履,意氣風發,成了這座城市最年輕的百億富豪。
而他的身邊,站著我的閨蜜,林晚晚。
當初他一手創辦的建築設計公司,因重大工程事故麵臨天價賠償和刑責,
他握著我的手,哭得像個孩子:
“小汐,你是項目主設計師,隻有你去認罪,公司才能保住。
最多兩年,我一定把所有事都擺平,等你出來,我給你一個無人能及的未來。”
“我會照顧好你爸媽,你相信我。”
我信了。
結果,我爸因受不了唯一的女兒淪為階下囚的打擊,突發心梗,
死在了去醫院的路上。
我媽一夜白頭,精神幾近崩潰。
而方毅,一次都沒有來探望過我,隻托律師給我媽帶了五萬塊錢,
說是買斷我們過去的情分。
我簽下認罪書,在冰冷的監獄裏,失去了我和他未出世的孩子。
後來方毅瘋了,在我親手將他送進另一座監獄後,
他隔著探視玻璃,雙眼通紅地質問我:“為什麼?你明明那麼愛我!為什麼要毀了我?”
我看著這個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,
輕聲說:“我不要你的錢,我隻要你當初承諾給我的人生。你給不了,我就拿走你的人生來抵。方毅,從這一刻起,我們兩不相欠。”
......
我出獄那天,沒有人來接我。
獄警將我送到大門口,看著外麵空曠蕭瑟的街道,
有些不忍地問我:“想好怎麼離開了嗎?要不要我幫你叫輛車?”
我身上一分錢沒有,手中拎著的布袋裏,
裝著我僅有的幾件舊衣物,輕飄飄的,
就如我被抽空的人生,沒有一點重量。
我眯著眼,看著冬日裏慘淡的陽光,
笑了起來:“總有辦法的。雖然我沒錢,但我有腳。”
獄警猶豫了一下,從口袋裏摸出幾張百元鈔票:
“拿著吧,剛出來,總要用錢的。”
“不用了,謝謝您。”我微笑著拒絕了她的好意,
“我家離這兒不近,但也不算太遠,走回去,正好可以看看這座城市的變化。”
我拎著行李,踏上了回家的路。
我早預料到不會有人來接我,從這裏到我父母家,步行需要三個小時零八分鐘。
三年時間,這座城市日新月異。
記憶中低矮的舊城區早已被夷為平地,
取而代之的是一棟棟流光溢彩的摩天大樓,
其中最顯眼的一棟,我認得,那是方毅公司的傑作,“雲巔”大廈。
等紅燈的時候,我的視線無意識地落在旁邊一對年輕夫妻的嬰兒車上。
寶寶被包裹得像個小粽子,隻露出一張粉嫩的小臉,睡得正香。
寶媽注意到我的視線,對我露出一個善意的笑容。
我便也笑著問她:“寶寶多大了?”
“快半歲了。”
“真可愛。”我彎下腰,隔著一小段距離,
虛虛地對著寶寶的方向伸了伸手,又怕驚擾了他,很快收了回來。
心口的位置,傳來一陣熟悉的、尖銳的抽痛。
紅燈變綠,我直起身,彙入洶湧的人潮。
在夜幕徹底降臨之前,我終於抵達了那棟熟悉的居民樓。
老舊的防盜門上貼著一張催繳水電費的單子,日期是半年前。
我在門口生鏽的信箱裏摸索了半天,才找出那把備用鑰匙。
門一開,一股濃重的灰塵和死寂的氣息撲麵而來。
客廳的鞋櫃上,端正地擺著一張黑白遺像。
我走過去,拿起相框,用自己早已磨出毛邊的衣袖,仔仔細細地擦去上麵的塵埃。
照片上的父親,笑容溫和。
“爸,”我露出一絲很淺很淺的笑意,聲音沙啞得厲害,
“我回家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