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歲時我捏死鄰居的魚藏在了被子裏。
三歲時我用熱水燙死了大伯家的狗,扔進了他們的晚餐裏。
四歲時我把手伸向了三歲的表妹。
五歲時我被爸爸丟棄到深山裏,是媽媽找了我七天七夜。
可找到我的那刻,她卻掐著我的脖子,讓我體驗窒息的感覺。
“如果你敢殺人,我就會這樣殺了你。”
隻因我天生是反社會人格,無法共情,解剖動物已經無法滿足我。
那時我眼底都是對死亡的恐懼,連聲音都不敢發出來。
下一秒,她卻把血滴進我的嘴裏給我續命。
我恨她差點殺了我,卻又貪戀她給我的生命。
後來,媽媽帶我回到老家,靠著這條相互約束規則,我長大到十八歲。
一切都相安無事。
直到上大學的第一個周末,村長給我打來電話。
“你媽出事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