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歲時,爸爸跟媽媽分開了。
兩人都不願意要我,他們說:
“爸媽有新的家庭和寶寶了,沒辦法再管你,你自己也可以的對嗎?“
可一個三歲的孩子能做什麼呢?
直到警察上門,兩人才決定每半年輪流撫養我。
後來媽媽的女兒每天尖叫著討厭我,為此發了高燒。
爸爸的妻子整日唉聲歎氣,鬧著回娘家。
"我帶咱倆的孩子已經夠累了,今天你不解決她,咱倆就離婚。”
所以當爸媽一臉為難地看著我時。
我知道,我又要再一次被拋下了。
我咧嘴道:“爸爸媽媽,沒關係的,我可以自己照顧好自己。”
他們欣慰地笑了,隨即在學校旁租了房,雇了個保姆照顧我。
說會經常來看我,但一次也沒有。
學校要舉辦親子郊遊時,我興奮地將消息告訴了爸媽。
他們承諾會來。
可那天,誰都沒有來。
於是等他們後悔想要找回我時。
我也再沒有回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