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婚十載那天,我的心徹底涼透了。
不過是玩笑般對夫君提了句想要一支赤金點翠步搖。
他卻沉下臉來。
“你整日守著家宅,戴這樣貴重的步搖做什麼?”
這話像把刀,直直紮進我的心口。
十年前我陪他挑著貨擔走街串巷,到如今鋪子即將開遍京城,
沒有功勞也有苦勞。
他為了麵子買下價值百兩的烏木馬車;
為了攀附權貴,給其內眷送羊脂玉鐲;
到了我這裏,一支步搖竟成了不配擁有的物件?
正低頭神傷時,我恰巧從鏡子中看到了他手上的信。
那是寫給女子的一張桃花箋:
【金玉樓裏你喜歡的那隻簪子我已買好。】
原來我在他心中的位置,早被旁人占了去。
既是如此,我也該拿回屬於我的一切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