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一本日記。
密密麻麻,寫著這些年我為謝聞州幹過的事。白的、黑的、流過血、中過槍的。
“等日記本寫滿了,我就娶你。”
一句話,讓我心甘情願地給謝聞州當了十年的打手。
還剩最後一頁的時候,謝聞州向我求了婚。
“晚辭,你是我此生唯一的愛人。”
我以為自己終於得償所願。
卻在婚禮前夕,見到了謝聞州的養女阮薇薇。
我們眉眼相似,年紀相仿。她是謝聞州放在溫室裏嬌養的花朵,我是長在路邊倔強的野草。隔著包廂門,我偷聽見謝聞州同朋友調笑:
“娶她,又不一定要愛她。靶子得放在明處,薇薇才能安全。”
後來,婚禮現場被對家炸成一片火海,我屍骨無存。
謝聞州拿到了那本日記,空白的最後一頁終於被我填滿:
“替阮薇薇去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