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為了一碗水端平,每年生日都立下規矩,
讓我和妹妹互相贈送生日禮物,
第一年我把自己最愛的芭比娃娃送給妹妹,
妹妹卻把不要的橡皮泥送給我。
我大哭不止,媽媽說我小心眼,橡皮泥怎麼不算禮物?
第二年妹妹奪走了我年級第一的mp3獎品,
隨手將脫線的發圈扔給我作為禮物。
我不同意交換,媽媽說妹妹都把最心愛的發飾送給我了,這份心意還比不上mp3?
後來我寫好的散文被她署上自己的名字參賽,
卻把自己網上摘抄的文章填上我的名字的寄走...
最後學校判定我抄襲,取消比賽資格,
我忍無可忍去找媽媽評理,讓她去學校替我洗脫抄襲罪名,
她卻不以為然的說:
“互贈禮物的事情不是我們早就說好的嗎?說話不算話出門要被車撞死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