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網紅照相館任勞任怨做了兩年助理,老板卻突然找我,沒給任何理由就驟降工資。
看著到手的兩千五,我輕輕點頭:
「好的。」
老板娘見我這麼妥協,翻了個白眼,湊過來得寸進尺:「現在攝影燈光都能自控,留著你也沒用,不如辭了!」
「你又不會拉客源,現在公司業績都下滑成什麼樣了?整天就知道擺弄那隻沒人合照的破鸚鵡,真是連鳥都不如!」
我瞥了眼她肩上的新款名牌包,又想起她剛剛說起店內入不敷出,沒反駁,隻習慣性點頭:「好的。」
其實我留下,隻是喜歡那隻會說話的鸚鵡。
我轉身就走,連同我爸給的千人生活照訂單。
老板不知道,他租的鋪子是我家的。
我爸兩年沒漲租還幫他拉客戶,全因我喜歡那隻鸚鵡。
現在我走了,訂單沒了,下月起租金也得按市場價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