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是個賭鬼,從我記事起,她就在賣我。
第一次賣我,我八歲,她用我換了三天的賭錢。
我拚了命跑回來,她抱著我哭,說媽錯了,然後反手把我鎖進地窖餓了五天。
第二次賣我,我十三歲,買家是個老光棍。
她親自把我送進那間黑屋子,笑著數完錢,看都沒看我一眼。
我斷了兩根肋骨才逃出來,她卻在牌桌上罵我晦氣,攪了她的好手氣。
第三次,我十六歲,她把我賣給了一個人販子集團。
這次她沒哭也沒罵,隻是死死捏著我的下巴,眼睛紅得像要滴血: “這次你要是再敢跑回來,我就親手弄死你,把你的骨灰壇子……也一起賣了。”
我以為,這就是我這爛到泥裏的命了。
直到那天我媽又來找人販子要錢,臨走時,她撞在我身上,用隻有我能聽見的聲音嘶啞道:
“記住……那盒子……刻有你爸的警號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