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人皆知,我是秦楓煜養了七年的金絲雀,
住複式,戴限量珠寶,風光得讓圈子裏的人都羨慕。
但我知道,這七年,
我連他的普通朋友都算不上。
聚會上,有人打趣我:
“秦總把你捧在手心裏七年,總該要個名分了吧?”
就連秦楓煜也漫不經心道:“要是嫌悶了,我再給你找個有趣的?”
前世,我氣不過給他下了藥,當晚就跟他睡在一起。
秘書林安安撞見後,哭著辭職出國。
秦楓煜表麵沒說什麼,隻是每夜抱著我纏綿的時候,叫的都是林安安的名字。
後來,我查出心臟病,躺在病床上等他簽字時,
他在教堂給林安安戴戒指。
我咽下最後一口氣時,他正抱著林安安,說終於擺脫掉我這個麻煩。
這時我才知道,原來我七年的真心,在他眼裏不過是礙眼的糾纏。
再睜眼,麵對秦楓煜嘲諷的臉,我笑了,
“不用了,我已經找好下家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