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假千金妹妹一同臥底緬北最大的詐騙園區。
就在我們即將收網的前一夜,我發現她投靠了園區大佬。
她笑著對我說:“姐姐,憑什麼你一回來就奪走了本該屬於我的人生。”
“現在,我要讓這一切回歸原位。”
她搶走我辛苦搜集的證據,將我交給園區大佬投誠。
園區大佬是個癡迷人體藝術的瘋子。
他沒有給我一個痛快的死法,而是把我大卸八塊泡在福爾馬林裏欣賞。
而沈薇帶著部分情報逃回國內,成了唯一的英雄。
她告訴所有人,是我在最後關頭為了錢出賣了組織,如今已卷款潛逃。
偏心她的父母信以為真,公開登報與我斷絕關係,稱我為家族的恥辱。
我的未婚夫親手在我的檔案上寫下叛逃二字。
他當著所有同僚的麵,將我倆的合照撕得粉碎,發誓要親手將我緝拿歸案,為民除害。
直到五年後,他們終於搗毀了這個詐騙園區。
在一個隱蔽的房間裏發現了不知名屍體碎塊。